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要求付货人、船公司及专船承运商 (即货运代理商) 可于货船离开港口往美国前二十四小时向美国海关递交货物资料。 用户可预备及递交海上货物资料予美国海关,以便预先递交离港货物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