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有關法例及附屬規例,所有以空運、鐵路、海運及內河運輸方式輸入或輸出香港的貨物,必須以電子方式向香港海關、工業貿易署及政府統計處提交貨物艙單資料及相關文件。 貿易通的電子貨物艙單服務為空運、海運、內河和鐵路的運輸商,向有關政府部門以電子形式遞交貨物艙單以符合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