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法例進出口 (註冊) 規例第六十章及/工業培訓 (製衣業) 條例,任何人進出口任何貨物而非屬豁免之貨物,須於該貨物進出口的十四日內向海關關長申報準確及完整的報關資料,及需繳付有關報關費用。任何報關延誤,進出口商將須繳付罰款。 自 1997 年以來,貿易通一直為貿易商和物流界提供電子進出口報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