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课税品许可证 (DCP)

香港海关就《应课税品条例》(第 109 章) 管理所有应课税品及防止逃税应课税品及征收税款。该条例所订明的应课税品分为四类,分别是酒类、烟草、碳氢油和甲醇。任何人进口、出口、储存或制造这些应课税品,均须持有有关牌照;否则他将被起诉。

贸易通让您以电子模式申请不同种类的应课税品许可证。

应课税品许可证共分五类
  1. 完税货物搬运许可证(黑证)
  2. 应课税品搬运许可证(绿证)
  3. 出口许可证(红证)
  4. 申请船只应课税补给品(红证)
  5. 通行证及凭单
blank

提交方法

blank
电子文件递交模式

从以下方式让您的业务在满足规管要求的同时,享受便捷高效的提交流程:

  • 安全及可靠的平台和软件
  • 客户系统整合方案
blank
纸张转换成电子文件服务
  • 贸易通服务站

您或感興趣的相關案例

联络我们以获更多资讯

营业及服务查询
电话︰(852) 2599 1700
传真︰(852) 2599 1720
电邮︰mktsales@tradelink.com.hk
办公时间︰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6 时 (星期一至五)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电话︰ (852) 2917 8888
传真︰ (852) 2506 0388
电邮︰ custserv@tradelink.com.hk
办公时间︰

全日 24 小时 (包括公众假期)